韩顺发 清明上河图研究会 3月19日

《清明上河图》中的房屋建筑,大体可分为五种形式。即村宅院、城楼寺院、官僚宅第、城市居民和酒肆店铺。图上所表现的几组农村宅院是以一家一户为居住形式。显示了小农经济的居住特点。这些房屋大多低矮,茅草屋顶,或个别茅草与青瓦相结合,与城内房屋相比,十分简陋粗糙,显然是劳动人民居住的地方。城内建筑形式从画面上看等级制度十分严格,没有发现超越制度之外的“违章”建筑。《宋史》卷154载:“凡公宇,栋施瓦兽,门设梐径,诸州正牙门及城门并鸱尾,不得施拒鹊。六品以上宅舍,许作乌头门。父祖舍宅有者。子孙许仍之。凡民庶家,不得施重拱、藻井及五色文采为饰,仍不得四铺飞檐。庶人舍屋,许五架,门一问两厦而已”。宋政府的这一等级规定在《清明上河图》中得到了充分印证。画面上的城门、城楼、寺院属于“公宇”建筑。在等级上也是全图所有建筑中最高的,所以,在画法的处理上与其它地方截然不同。城门的墙体画出了细密的线纹,似乎暗示着城门的表体是用砖砌成的。城门作直梁式,与开封城南现存的北宋开宝七年(947)建筑的繁塔门洞作法相同。城楼为两层,面阔五间,进深三阅,基座四周装置栏干,直棂窗,庆殿顶,顶部画法作直线状。寺院亦然。这又暗示着此处顶部用料全部采用了琉璃瓦而不是青瓦。用琉璃瓦铺顶的作法虽然北魏时就已经出现,但数量微小,即便是经济十分发达的盛唐帝国其宫殿顶部仍是青瓦作心,仅四周饰以琉璃瓦,即所谓的“剪边琉璃”。《清明上河图》中的城楼、寺院满铺琉璃瓦,说明了宋代的建筑技术、烧造技艺较之前代更加成熟。宋代在重要建筑物上使用琉璃瓦不仅显示出与众不同的等级,而且也起到了庄严华贵的艺术效果。在宋代,房屋是否使用斗拱是区分“公宇”与“民宅”,“官僚”与“庶民”不同等级、不同身份的重要标识。图中除了城楼、寺院外,使用斗拱形式的只有赵太丞家、赵家左邻居和赵家对门一户。赵太丞家广告甚多,如“治酒所伤真方集香丸”,“五劳七伤……”等等,堂内有妇女抱小孩正在候诊。赵太丞其人可能曾任宋代“太医向丞”之官,后致仕于此应诊。赵家左邻,大门敞开,屋宇重叠,门口四人,一少年背包提盒向门里张望,一仆人在与少年询间,左边闲坐二老者,其中一人坐在阶梯形石蹬上,大门前这块阶梯形石蹬名为“上马台”,最供官员出门上马用的。《清明上河图》长卷中能用“上马台”的也仅此一家。赵家对门一家,院内树木极多,大门作乌头门。“《唐六典》:六品以上,仍通用乌头大门。唐上宫仪《投壶经》:第一箭入谓之初箭,再入谓之乌头,取门双表之义”①。又“乌头门,其名有三:一日乌头大门,二日表楬,三曰阀阅;今呼为棂星门”②。这家的右厢房临街开门,屋檐下挂出一“解”字招牌。“解”字在这里出现应当“押店”、“当铺”讲。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载:“以物质钱为解库条:江北人谓物质钱为解库,江南人谓为质库,然自南朝己如此”。说明这一家在经营典当生意,如果这一家无权无势又无雄厚的资本,是经营不起“解库”的。从以上几点分析推论,赵太丞家附近是一个较为集中的“六品”以上的官僚聚居“小区”。北宋东京城内百万富翁成千上万③,资本雄厚的酒肆正店七十二家,与此“小区”仅相隔一个十字路口的孙羊正店虽彩楼欢门,华丽无比,但二层楼房不敢采用一点斗拱结构。从这两处对比中可以看出北宋京城严格的等级制度,即便是财大气粗腰缠万贯的商人也不敢造次“违章”。《清明上河图》中的临街店铺和城市民房屋顶多为悬山式和歇山式。以青瓦为之,呈鱼鳞状。图上凡能够窥见到内部梁架结构的房屋大多是五架梁。没有发现超越“庶人舍屋,许五架,门一间两厦而已”的规定范围。(拙文在写作过程中,始终得到徐伯勇先生的指教,特此感谢。)注释:①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第二卷,总释下“乌头门”。③李焘 :《续资治通鉴长编》,大中祥符八年十一月已已,“京师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以上比比皆是”。作者简介:韩顺发,开封艺术博物馆,研究《清明上河图》的知名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