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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上河图》“解”字招牌寓意补证主持人语: 本期[史学]栏目的作者有一种在历史画卷中抽丝剥茧的兴致,对特定图像产生的来龙去脉和细节意义非常关注。其中《〈清明上河图〉“解”字招牌寓意补证》一文,从建筑的形制、小铺周边多读书人等情景,并结合当时科举的制度、辟雍的建设,断定此“解”字小铺乃礼部贡院下掌验收举子试卷等职能的办事处;而此“解”之招牌及一群读书人所构成的场景出现在卷终,实有讽谏君王选贤任能以改变国步维艰之意。此见地颇新颖,而能言之成理,足备一说。另一篇文章以中央美术学院藏《庆寿图》为研究对象,作者通过图像比对和对若干名物细节的考证,认为该作品是清末民间画家对慈禧寿诞场景的描绘。这种图像表现既有对宫廷绘画元素的“歪曲”和对民间绘画样式的借鉴,又杂糅了民间传闻和大众新的审美风尚,阐释了清末“民仿官”艺术的局限性和鲜活性。[理论]栏目《共存·融会:澳门平面设计的文化格局》一文,以20世纪初期澳门平面设计中的火柴盒贴标、报纸与月份牌广告和21世纪初期的澳门当代海报设计为主要研究对象,着重就设计中蕴含着的“共存”和“融会”精神进行阐发,并分析这种文化格局形成的主要原因。 ——秦韵佳 内容摘要:《清明上河图》卷尾的“解”字招牌,已引起学者们的不断讨论。本文参以中国古代建筑、职官、科举制度等方面的文献,推论它是用来指示礼部贡院下掌验收举子试卷、解牒、家保状等职能的办事处,亦为全卷时在清明前后的一个重要标识。此外,“解”字亦当为解卦之暗示。解卦有困难缓解、万物逢春之义,恰与卷中心遇困难的大客船及全卷的寒食清明之象相呼应,而画家既设此“解”字小铺周边场景于卷尾,并专力描写参加国家抡才之众多举子,则其讽谏君王选贤任能以改变国步维艰之宗旨不难意会。此诚可谓曲终奏雅,主文而谲谏。 关键词:《清明上河图》 “解”字 建筑 职官 科举 解卦 《清明上河图》卷尾的“解”字招牌为何意,是自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清明上河图》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徐邦达“官吏办公的地方”〔1〕、张安治“代办运输的店栈”〔2〕、朱家溍“解库或当铺”〔3〕、河浚“卖解池盐的盐店”〔4〕、孔庆赞“解夏或解会”〔5〕、李合群“书铺”〔6〕、余辉“算命”〔7〕七种说法〔8〕。笔者痴对《清明上河图》多年,参以中国建筑、职官、科举制度等方面的文献记载,推论此“解”字招牌小铺,乃是礼部贡院下掌验收举子试卷、解牒、家保状等职能的办事处,属于官办机构,类似于今天的考试办。而由此亦不难发现,此“解”字招牌,不惟是全卷时在清明前后的一个重要标识,也是全卷宗旨的最终暗示。兹分述如下,敬请方家指正。 一、“解”字招牌小铺属于官署 严格的等级制度,长久以来是决定中国建筑结构与风格的重要因素〔9〕。如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年)参《唐令》旧文颁布的《天圣令》之《营缮令》规定: 太庙及宫殿皆四阿,施鸱尾,社门、观、寺、神祠亦如之。其宫内及京城诸门、外州正牙门等,并施鸱尾。自外不合。诸王公以下,舍屋不得施重拱、藻井。三品以上不得过九架,五品以上不得过七架,并厅厦两头。六品以下不得过五架。其门舍,三品以上不得过五架三间,五品以上不得过三间两厦,六品以下及庶人不得过一间两厦。五品以上仍连作乌头大门。父、祖舍宅及门,子孙虽荫尽,仍听依旧居住。〔10〕 《宋会要·舆服》亦记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八月三日诏曰:“天下士庶之家,凡屋宇非邸店楼阁临街市之处,毋得为四铺作,闹斗八。非品官,毋得起门屋;非宫室寺观,毋得彩绘栋宇及间朱黑漆梁柱窗牖、雕镂柱础。”〔11〕《宋史·舆服》亦记载了在建筑方面的规定:“诸道府公门得施戟,若私门则爵位穹显经恩赐者,许之。在内官不设,亦避君也。凡公宇,栋施瓦兽,门设梐�?。诸州正牙门及城门,并施鸱尾,不得施拒鹊。六品以上宅舍,许作乌头门。父祖舍宅有者,子孙许仍之。凡民庶家,不得施重栱、藻井及五色文采为饰,仍不得四铺飞檐。庶人舍屋,许五架,门一间两厦而已。”〔12〕 纵观整个《清明上河图》,建筑等级井然。普通的店铺民居,简易实用;高规格的建筑,则飞檐斗拱,装饰精致。如鼓楼为规格偏高的五脊殿式(庑殿式),露出的山墙面就有7个斗拱,正脊上2鸱尾相向内曲,垂脊上的走兽则为轻巧的向外弯曲成半环的鱼尾状;鼓楼下的进门门首,施以4个斗拱,正脊鸱尾与垂脊走兽,似均变为鼓楼垂脊上的走兽的形状,即为轻巧的向外弯曲成半环的鱼尾状。鼓楼外的佛寺,虽仅画了悬山式的山门殿,却是斗拱成排,可想见其后大殿规格之高。正店孙羊店主体建筑屋顶为九脊殿式(歇山式),也即“厦两头”,却未见用斗拱,显然是有意降低规格;其屋正脊上的鸱尾与垂脊上的走兽,形状一致,惟走兽稍小,画得也较为清晰,且与鼓楼垂脊及鼓楼进门门首之上者十分接近,可以权且混称为小鸱尾。 [宋] 张择端 清明上河图·鼓楼 绢本设色 24.8×528.7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 而挂“解”字招牌的小铺,屋顶整齐铺就青瓦,露出的正脊鸱尾及垂脊上的走兽样式亦与鼓楼进门、孙羊店的相同。小铺旁边临街的大门首为单门的牌楼式,至少有4个斗拱,屋檐凌虚,虽然不算大,无疑属于建筑制度中的大式。正脊上有2个鸱尾,垂脊上有4个走兽(实显示3个),样式亦与鼓楼进门的相同。鼓楼进门自然属于官式,有4斗拱,但其规格显然要比这个大门首低。大门内的房屋,只露出部分屋顶与山墙,其正脊鸱尾及垂脊走兽样式也与“解”字招牌小铺的相同;山墙上则垂鱼(悬鱼)高挂,惹草灵动。总之,此大门首及大门内的房屋所透出的精整与气派,直是非官署所莫能有〔13〕。而此大门内的房屋,紧挨“解”字招牌小铺背后,“解”字招牌小铺亦可说是其临街之铺面。可见,“解”字招牌小铺与其旁边临街的大门首及其门内建筑,无论在建筑风格还是房屋结构上,都存在着呼应关系,系同一组官式建筑群,或者说,属同一个官署。至于其品阶级别,则可凭借分析它的两个街坊“久住王员外家”“赵太丞家”而大略推出。 “久住王员外家”与“解”字招牌小铺隔街相对,主体房屋的山墙装饰,非常清晰,样式与“解”字招牌小铺所属官署内房屋山墙完全相同。除此山墙装饰外,王员外家的屋脊鸱尾、走兽样式亦与“解”字小铺的相同。需要说明的是,其“员外”作为招牌,乃是当时以官号揭榜门肆习俗的反映〔14〕,与后世以“员外”作为美称或泛称是不同的。员外,即员外郎。据龚延明先生研究,盖有三种职官:其一,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元丰改制后二十八司)均有员外郎,员外郎即为其通称,可视为某部某司员外郎省称。其二,元丰寄禄官朝奉郎旧称。宋前期尚书诸司员外郎为寄禄官,改制后,后行员外郎易为朝奉郎,中行员外郎为朝散郎,前行员外郎为朝请郎,即“三朝郎”。其三,宋初,校书郎以下选人(令录之类)假借称〔15〕。又据张政烺《中国古代职官大辞典》“朝奉郎”条:“宋朝阶官。北宋前期为正六品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改为寄禄官,正七品,取代旧寄禄官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16〕因此,称王员外家为正七品级官员规格当问题不大。 再看赵太丞家医药铺,露出的2个正脊鸱尾,样式亦与“解”字小铺所属官署相同。门面不算大,却用了5个斗拱,与其说承重,莫若说是炫排场。在宋代,“医药铺以所授官号职位称呼自不合禁止”〔17〕,即官方允许以所授官名为医药铺名称。太丞,为太常寺丞的省称〔18〕。“太常丞,从五品下。”〔19〕所以,赵太丞医药铺用斗拱并不为僭越。“赵太丞家”隔壁,大门首用3个斗拱,露出1个正脊鸱尾,应即实有2个鸱尾,鸱尾样式亦与“解”字小铺旁边大门首的相同,但规格是差得远了;进门过道有照壁,后为四合院式建筑,露出的第一进房正脊亦用同式的鸱尾,第二进的厅堂则露出太师椅与书法屏风。而从整个房屋结构及允许医药铺紧挨自己占地摆放落地招牌的情况看,“赵太丞家”隔壁应该就是赵太丞的私宅,医药铺正在其大门边及前院左方位置上,所谓的财位上。“赵太丞家”有级别不高也不低的大门首,有应门者,有铺面,有四合院,这样的家业,也是与其从五品下的医官地位、财富相当的。所以,“解”字招牌小铺所属的官署级别,至少是高于“王员外家”的正七品、“赵太丞家”的从五品下。 既确定它是级别不算低的官署,则它自然也不可能是解库或质库(即后世的典当铺)。因为,尽管有官员开办解库,但宋代似未有官府开办者。现存相关记载,多是官员上奏朝廷要求限制解库利息、朝廷多次诏令限制贷息、戏曲小说等文艺作品谴责放高利贷之类,正如林正秋先生所断言:“宋代对放债与抵押取高息的行为,大多是鄙视,或称‘恶业’,说这是富人没良心的行业。”〔20〕 张择端 清明上河图·解字招牌小铺 绢本设色 24.8×528.7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 二、“解”字招牌小铺属于在辟雍(外学)的贡院 自唐宋以来,科举开科,始于发解。士子应乡试贡举合格,由所在州郡发遣解送至京,参与礼部省试,称发解,简称解。“解”字固然有多重含义,在当时与读书人关系最密切者,则非“发解”莫属。《清明上河图》描写了社会各阶层的人,唯此级别不低的官署门前,除了几个仆从外,集中的是穿长衫的读书人,由此不难想象此“解”字招牌,必与关乎读书人命运的“发解”相关。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严罢科举,通令天下实施三舍法〔21〕,即以学校升贡代替科举,但因各种因素,徽宗朝三年一次的科举从未废止〔22〕。徽宗宣和三年(1121年),又:“诏罢天下三舍法。开封府及诸路并以科举取士。惟太学仍存三舍,以甄序课试,遇科举仍自发解。”〔23〕也就是说,在徽宗朝,即便在罢科举诏有效的那些年,“解”字也从未失去与科举的密切关联。 既与“发解”相关,则与此场景相关者不外礼部贡院之省试,或开封府之解试。开封府的解试,如同诸州府解试一样,为乡贡试,士子应试中格获选,方有得解、发解之说,因而有解试之名;而得解举子由诸州府发解到礼部参加省试,在与试之前,须由礼部查验举子试卷、解牒、家保状等等,具体落实的场所就是礼部贡院〔24〕。开封府及诸州府试在秋,礼部贡院的省试在春,所谓“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25〕。此图中柳树枝条嫩绿,槐榆之类则枝条光秃尚作蟹爪鹿角状,正为初春之景,由此可以确定,此场景与秋季的开封府解试无关。 而北宋以来,贡院“取具临时”〔26〕,直至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八月,于城南(南薰门外)营建辟雍(即太学的外学),贡院始有固定的场所。宋李焘《贡院记》曰: 国朝贡举,率循唐旧,间命他官知贡举,而贡院固属礼部。元丰尝废贡院,印亦随毁,寻复给印,而贡院则犹取具临时。元丰末年,开宝寺实寓贡院,火,试官有焚死者,而试卷悉为灰烬。此非有司苟简之过欤。崇宁弥文,创建外学,以待四方所贡士,则礼部贡院自是特起,不复寓他所矣。政和二年(1112年),又从董正封建请,令诸州遍立贡院。〔27〕 而有关辟雍外学的地址及规模状况,宋王应麟《玉海》之“崇宁辟雍外学”亦有记曰: 崇宁元年八月己卯,建辟雍外学。南薰门外。一本云:置于城南,处天下贡士。十月十七日戊辰初建。辟?b外圆南(内)方,为屋一千八百七十二楹。宰臣言:奉诏天下立学官贡士,仍建外学于王国之南,待其岁考行艺,升之太学。增上舍二百人,内舍六百人。处上舍内舍于太学处,外舍于外学。十二月二十九日,为文宣王殿。三年十一月甲戌幸太学,遂幸辟雍。大观二年正月朔,御制《辟?b记》。〔28〕 《宋史·选举志三》亦曰:“命将作少监李诫即城南门外相地营建外学,是为辟雍。”〔29〕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之“学校考”所记亦同,唯明言为“徽宗崇宁元年”〔30〕。总之,此辟雍(外学)是在东京城的城南,为外圆内方之建筑群,有屋一千八百七十二楹,还建有祭祀孔子的文宣王殿,可谓规模宏大,占地广阔。《清明上河图》“解”字招牌下的小铺及临街的官署大门,位于卷尾,远在大码头〔31〕之西偏北。综合考虑东京城外汴河之形势,不难判定“解”字招牌下的小铺及临街的官署大门,亦在东京城南,即南薰门外。再联系“解”与学校、科举的密切关系,不难推断此临街的官署大门内,应该就是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建起的辟雍外学,也就是举行省试的贡院之所在,而小铺则是其下属的机构。 三、“解”字招牌小铺是礼部贡院掌验收举子试卷、解牒、家保状等职能的办事处 细观此“解”字小铺,实不难见其官家之迹:首先是其门前倚靠到屋檐的两块巨大的屏风板,显然是屋宇深邃高大的华堂之物,不可能是普通百姓的日用之物。一般人以为它们是小铺的门板,可能是没有留意其高度的问题——如此大大超过小铺屋檐的门板,怎能安装在小铺的门框上?笔者以为,这两块巨大的屏风板,可能就是用以规范排队的铁马护栏的代用品——现如今有过车站窗口购票经历的人,应该都记得那售票窗口下的钢护栏。其次,是其进门位置横放着一张条案,有“闲人免进”的意思:要交纳的或要查验的,需放在条案上。而那门旁带盖的大桶,当即是用来收纳接收材料的用具。如此官样大爷,若是私营逐利的书铺,抑或当铺、店栈、盐铺之类,怎能到招揽生意?若是解夏之会,怕也是有失敦睦。 有关“书铺”,实际近年来亦一直为学界所关注。林珊《宋代的书铺与科举》一文,比较详尽介绍了书铺在省试、殿试中的重要作用及其作为营利的民间机构的性质。但诚如林珊所指出的,“书铺实际上十分不为官方所信任,官员对于书铺往往有负面的评价,如‘书铺无非熟于奸弊之人,凡富室经营,未有不由书铺。’(《宋会要辑稿·选举》)”〔32〕元人刘一清《钱塘遗事》之“省试”记曰: 正月二十五日,午间锁院。至晩,宣押省试官入院。试前一日,省试院引保,或不用亲临,只贡之书铺。〔33〕 一个“或”字,表明书铺服务并非举子之必选,如办理省试院的引保手续之类,举子自己本人去办,似乎才更正常。或许正是由于众多的举子不熟悉考试程序,而礼部贡院亦无法独立完成众多举子入试的繁琐手续,才导致了众多书铺的介入牟利。然而揆诸常理,无论对举子,还是对书铺,礼部贡院似都需要设置一个对接的部门。下面所引《宋会要》的记载,似乎即可证明确实存在这样一个部门: (仁宗庆历八年四月)十四日,礼部贡院言:“勘会近年举人文字违限者,多是书铺预先收钱物,直至正月后举人到京,临锁院催促,方始送纳。缘试逼拥并,虽精加点检,尚虑差误。欲乞令后须得依条限送纳,如自慢易,先次驳放。书铺人乞行重断。诸州军举人,如得解后有揽同解举人家状试卷赴京,须依格限送纳。如是缘路遗弃元供文字,诸色人严断,元揽举人驳放。书铺送纳举人试卷文字,并具所纳举人州府姓名单状,赴院点对。如有文字差误,勘会元纳书铺人姓名牒,开封府施行。本院投名充佣笔书写人,并依元定人数,不得夹带不系元雇人数入院。如违,知情并犯人并行严断。勘会庆历五年科场,诸州军举人并不依条限投纳家保文卷。缘自来承例,乞展日限。欲乞令来于十一月二十五日限外,与量展半月,更不重迭。展限内不来投纳,即先驳放,更不在收试之限。”诏依所奏。〔34〕 这个对接部门,用今天的话说,应就是礼部贡院实施其接收查验举子试卷、解牒、家保状之类职能的办事处。笔者以为,《清明上河图》中这个挂着“解”字招牌的小铺,就是它的写照。“解”字,正是它所从事业务的引导性标识。 至于小铺与官署大门之间,长方的大棕盖之下,面对一众老少读书人侃侃而谈的老者,笔者也倾向认为他是一位摆摊算命者。图中还画有一个他的同行,在鼓楼外的递铺门外,挂着“决疑”“看命”和“神课”三块招牌。两人所搭大棕盖、放置的桌椅款式完全相同,只不过他的决疑对象是焦虑的举子,从业水平相对应该更高吧。这两个算命摊,一正面,一侧背,正是画家安排的一个互文关系。 佚名 西湖清趣图(局部) 纸本设色 32.9×1581.1厘米 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四、此“解”字与《西湖清趣图》中的三个“解”字所指似有同质性 分析到此,不能不提2016年初,姜青青先生在现藏于美国弗利尔美术馆的《西湖清趣图》长卷上,发现了三个“解”字〔35〕。这三个“解”字,都写在墙上,其中两个分别在一座方形建筑群临街铺面的两个转角处;第三个在一巷口的房门的右手墙上,房门附属于一处规格较高的寺庙。这真是个重要又有趣的发现。细观此《西湖清趣图》,其三个“解”字周遭的场景,竟似都可与《清明上河图》“解”字招牌周遭场景构成相互印证的关系。 首先,这三个“解”字旁边的门内,迎门都放有一张与《清明上河图》“解”字招牌下小铺里一样的条案,区别只在《西湖清趣图》中放置条案的位置更靠后、靠边一些,尚能容人入室。其次,三个“解”字周围活动的人物,也都是读书人装扮。其三,方形建筑群位于西湖边一座巍峨的城门之外,大致有相通的三重院落,屋宇相连成排,其中最靠近城墙、离观者最远的那一进院落,屋顶多为高规格的九脊殿式,其南北相对的两座高屋,不仅比离观者近的屋宇大,也比其周围紧邻的建筑更为高壮,檐飞角翘,显然是殿堂级的高规格建筑。总之,它与前文所引宋王应麟《玉海》、元马端临《文献通考》等文献对徽宗时辟雍外学的描述相当契合:如王应麟《玉海》所谓“外圆内方,为屋一千八百七十二楹”“王国之南”“文宣王殿”〔36〕云云,似皆能找到对应〔37〕。其四,写在附属于寺庙的房门右手的第三个“解”字,虽不能在《清明上河图》中找到对应者,但如果我们了解宋代贡院常寄于寺庙的事实〔38〕,且了解宋代科举中,不仅另有为官亲避嫌单独举办的“别头试”〔39〕,太学中也还有升贡〔40〕,则此“解”字,当也是指示礼部的一个办理科举相关事务的办事处。在此试院,它的职能同样也应是接收查验举子试卷、解牒之类。 因此,尽管细节上大相径庭,也不难推断《清明上河图》与《西湖清趣图》中的“解”字所指,实具同质性。但真相究竟如何,因《西湖清趣图》的真伪(即它是否为宋元时人所画之西湖)尚未最后定谳〔41〕,而现存相关文献也是鳞爪纷然,笔者限于学力,敬待高明解惑。 五、此“解”字招牌也是全卷时在清明前后的一个重要标识 既已明此“解”字小铺与礼部省试密切相关,再看看图中小铺周边士子闲来无事而或热切或忧心之状,则图中所表现的时间便大致可确定在省试之后、殿试之前了。因为自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之后,殿试除“杂犯”〔42〕外,不再黜落,自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后,甚至连杂犯也不黜落〔43〕,举子最无事而纠心之际正在此省试之后、殿试之前。关于北宋各朝省试的时间,学者们已有丰硕的学术成果。如张希清言:“徽宗朝,虽然崇宁三年(1104年)十一月丙申(二十六日)‘其诏天下,将来科场如故事外,并罢州郡发解及省试法,其取士并由学校升贡’,但仍每三年举行一次省试。其省试时间一般仍是正月上旬命知贡举官、锁院,锁院后十日左右引试,二月底或三月初奏名放榜。”〔44〕元人刘一清《钱塘遗事》卷十“省试”记录的南宋省试的时间,可资参证: 正月二十五日午间锁院,至晩宣押省试官入院……二月初一初二初三日,引试诗赋人。初五初六初七日,引试经义人。初九、初十、十一日,引试宗室锁厅应举人,混经赋为一场。十三、十四日,引试取应宗子。别试所则又迟经义场一日,乃初六、初七、初八日也。〔45〕 据此,则此卷所表现的时间在农历二月至三月之间,寒食、清明前后,与《清明上河图》之题正相应。 六、“解”之为卦:全卷宗旨的最终暗示 此“解”字如此显明于卷尾〔46〕,不能不令人深思,而熟悉《周易》者,则不能不联想到“解”卦,卦曰: 解,坎下震上,利西南,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时大矣哉。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47〕 解卦乃是困难得以缓解、万物逢春之卦,恰与卷中心虹桥下遇麻烦的大客船及全卷的寒食清明之象相呼应,而画家设置此段场景,专力描写参加国家抡才之众举子,则其讽谏君上选贤任能来改变国步维艰之用心,不难意会矣。古来中兴系于人才,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與能,讲信修睦。”〔48〕宋神宗时的改革名相王安石亦曰:“方今之急,在乎人才而已。”〔49〕徽宗绍述父兄之志,亦诏曰:“神考议以三舍取士而罢州郡科举,其法行于畿甸而未及郡国。肆朕纂图,制诏有司讲议,其方书来上,悉推行之。” 〔50〕其欲以普建学校、三舍取士取代科举取士,本意也在于革除科举之弊,将真正的人才培养选拔出来。然则全卷宗旨得非在此乎?而置此于卷尾,又不啻为全卷之总结陈辞矣。 细观这段场景,亦是一以贯之的有趣与精彩。在“解”字招牌小铺的旁边,一群面带热切或忧心之状的举子中间,有一位头戴儒巾、身著白袍的青年举子,最为出众。只见他在三个仆夫的侍应下,一手扶鞍,一手骞衣,正欲上马而去。其人生得隆准广颐,剑眉星目,满面春风,发露出胸中诗书,虽作俯身之状,亦难掩勃勃英气,真可谓上国才俊。不远处的大街上,此时亦有一队望鼓楼而去的人马,中间骑马的士人,从经营位置的角度看,正与这俊美举子构成呼应的关系。只见那士人骑白马,留髭须,身著团领公服,头戴宽檐笠子帽,双臂下垂似拱手,手中马鞭倚肩,于潇洒闲雅之中,自有一种轩昂之气。其仆从有九,扶其马者二,开道在前者五,负担在后者二,均着同一款式乌帽与团领乌衫,又齐把衫子高挽于腰间,显然俱系官奴。其中二负担者,一扛巨形伞、幔之类,一挑覆以草苫之双箩篓,观其双手持担之状,所装之物自是不轻,看来一行人是要到远郊去了。如此阵仗,主人必是上官无疑,也正是早先成功的登龙门者。又稍远处,“久住王员外家”的二楼窗下,也有一个广额浓眉的书生,正在攻书,唇上已小有胡髭,年纪似已不能称作妙龄,科举失利的痛苦少不得也是尝过。当时有三舍法,倘若是三舍生,会有“养士”的待遇,食宿皆有政府的安排〔51〕,断不至淹留于这样的“久住”旅店。显然他应该是一个外地来开封府寄应取解的书生。因为开封府发解名额多,在京城也容易获得各种有利的考试信息及资源,所以各州郡学子往往设法到京城游学,并在开封府办理寄应手续以参加发解试。朝廷对此也往往网开一面,只要拿出的证明经得起勘查〔52〕。与一众举子相比,这个书生显得十分淡定。他是本次省试的参加者吗?还是在去秋开封府的发解试中就被淘汰了?卷后燕山张著跋称画家“幼读书,游学于京师”〔53〕。这样的身世,“久住”于王员外家之类自是难免,那么,他会是画家的自画像吗?不管怎样,凭着他一枚书生而“久住”王员外家,说他是国家抡才的一个参试者,应该大致不差。总之,潇洒的官员、俊美的举子、淡定的书生,实为这一段场景的明星人物——以此终卷,诚可谓曲终奏雅,主文而谲谏。 [本文得到浙江大学文科教师教学科研发展专项资助(201801)] 〔1〕徐邦达《清明上河图的初步研究》,《故宫博物院院刊》1958年第1期。 〔2〕张安治为中华书局1985年版《清明上河图卷》挂历所作的说明,据周宝珠、刘坤太相关文章所称引。此挂历笔者现已无法寻觅。张安治,现代画家,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周宝珠《释〈清明上河图〉中的“解”字招牌》注释曰:“张安治:《清明上河图卷》挂历说明,中华书局1985年出版。”(《开封文博》1993年第2期);周宝珠《〈清明上河图〉与清明上河图学》之《说“解”字招牌》亦有类似注释(周宝珠《〈清明上河图〉与清明上河图学》,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4—108页)。刘坤太《清明上河图中的“解”》引述此彩色挂历上张安治所作说明原文曰:“此处一敞开大门的小屋檐下,挂出一‘解’字招牌。古代‘解’字与‘廨’字相通,但这绝不像一所官廨。可能是代办运输的店栈。因‘解’字亦有押送之意,如押送犯人者称‘解差’,运送草粮者称为‘解饷’。”(《河南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 〔3〕朱家溍《关于〈清明上河图〉中的“解”字招牌》(《故宫博物院刊》1960年)首倡,刘坤太《清明上河图中的“解”》(《河南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周宝珠《说“解”字招牌》补证。 〔4〕河浚《盐店与当铺——也谈〈清明上河图〉中的“解”字招牌》,《开封文博》1994年第1期。 〔5〕孔庆赞《释〈清明上河图〉中的“解”字场景》,《开封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 〔6〕李合群《再释〈清明上河图〉中的“解”字招牌》,《中州学刊》2007年第2期。 〔7〕余辉《隐忧与曲谏——〈清明上河图〉解码录》之“耐人寻味的结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67页。 〔8〕按:诸说之中,笔者以为,徐邦达的“官吏办公的地方”说较为符合图像实际,李合群的“书铺”说虽然招致的批评比较严重(参见张显运《近二十年〈清明上河图〉研究述评》,《史学月刊》2008年第11期),但其对“解”字招牌功能的解释,即“是为参加礼部试的举人办理应考手续及验查有关文书资料而设置的”,亦能与图像实际相证,他引以为据的“科举考试与‘解’字密切相关”,也是正确的,惟其言此“解”字小铺为“公证性质的书铺”“并非官办机构 ,而是私人经营”等,则不免有所偏离,因为“书铺”乃是另外一种服务于科举考试的逐利性的民营机构。 〔9〕按:如傅熹年主编《中国古代建筑史》(第二卷)“第三章 隋唐五代建筑”言:“至迟自汉代以来,在建筑上已有了一套等级制度,这制度首先划定皇帝宫室和王公大臣居宅的差别,逾越者叫僭上,有很严厉的处罚。其次又划定各级官员在住宅上的差别,再其次要划定官员和庶人住宅的差别。”(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第673页) 〔10〕天一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整理课题组校证《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之《营缮令卷第二十八》(清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21页。 〔11〕[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舆服四之六,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1796页。 〔12〕[元]脱脱等撰《宋史》卷一百五十四,志第一百七,舆服六,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600页。 〔13〕按:[宋]王溥撰《唐会要》卷三十一,“舆服上”,“杂录”所录《营缮令》有:“非常参官,不得造轴心舍及施悬鱼、对凤、瓦兽、通袱、乳梁装饰。”(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575页)而如前所引,宋《天圣令》之《营缮令》已无此条,则“施悬鱼”之类似乎已允许民用。但此组建筑大门首所用的斗拱,仍是一以贯之的非民用。 〔14〕参见[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八七—八八:“(宋徽宗宣和五年)六月十一日,中书省言:近降指挥,禁止市井营利之家,不得以官号揭榜门肆,其医药铺以所授官号职位称呼自不合禁止。检准宣和五年三月十七日延康殿学士赵遹奏,乞降睿旨禁止市井营利之家、伎巧贱工不得以官号揭榜于门肆,诏令开封府禁止,外路依此。诏宣和五年三月指挥更不施行,令开封府出榜晓谕。”(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6539页) 〔15〕龚延明《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员外”条,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版,第358页。 〔16〕张政烺《中国古代职官大辞典》“朝奉郎”条,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46页。 〔17〕[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八七—八八,第6539页。 〔18〕龚延明《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太丞”条,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版,第95页。 〔19〕[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三十三,九卿门,太常寺丞,《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40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75页。 〔20〕林正秋《宋代生活风俗研究》之《质库放债》,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年版,第491页。 〔21〕[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一,选举四,考二九六,记宋徽宗崇宁三年诏曰:“神考议以三舍取士而罢州郡科举,其法行于畿甸而未及郡国。肆朕纂图,制诏有司讲议,其方书来上,悉推行之。设辟雍于国郊,以待士之升贡者。又与临幸加恩博士弟子有差。朕劝励学者至矣。然州郡犹以科举取士,不专于学校。其诏天下,将来科场取士,悉由学校升贡,其州郡发解及试礼部法并罢,庶几复古。自此岁试上舍悉差知举如礼部试。”(中华书局1986年版) 〔22〕参见何忠礼《北宋礼部贡院场所考略》(《河南大学报(社会科学)》1993年第4期);祝尚书《宋代科举与文学》之《徽宗时的学校升贡》(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30—133页)。 〔23〕[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一,选举四,考二九六,中华书局1986年版。 〔24〕如《宋史·选举志》:“进士文卷、诸科义卷、帖由,并随解牒上之礼部。”([元]脱脱等撰《宋史》卷一百五十五,志第一百八,选举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605页)《宋会要·选举》:“(真宗景德二年)十二月五日,礼部贡院言:‘昨详进士所纳公卷,多假借他人文字。或用旧卷装饰,重行书写,或被佣书人易换文本,是致到省无凭考校。请自今并令亲自投纳,仍于试卷上亲书家状。如将来程试与公卷全异,及所试文字与家状书体不同,并驳放之。或多假借他人文字,辨认彰露,即依例扶出,永不得赴举。其知举官,亦望先一月差入贡院,考较公卷,分为等第。如事业殊异者,至日更精加试验。所冀抱艺者不失搜罗,躁进者难施伪滥。’从之。”([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七—三之八,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4265页)又记:“(仁宗天圣元年)十月十二日,礼部贡院言:‘旧制诸州解发举人试卷,并家保状试纸等置库编排封锁,合差官与主判官同加检勘。’从之。”([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一三,第4268页)南宋吴自牧《梦粱录》之《诸州府得解士人赴省闱》亦记:“诸州士人,自二月间前后到都,各寻安泊待试,遂经部呈验解牒,陈乞纳卷用印,并收买试篮桌椅之类。试日已定,隔宿于贡院前赁房待试,就看坐图。”([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周峰点校《东京梦华录(外四种)》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第131页) 〔25〕[元]脱脱等撰《宋史》卷一百五十五,志第一百八,选举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604页。 〔26〕〔27〕[宋]李焘《贡院记》,载《成都文类》卷四六,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28〕[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一二,学校下,辟雍,《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46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49页。(按:引文已据清光绪九年浙江书局刊本校,小字注二本相同。) 〔29〕[元]脱脱等撰《宋史》卷一百五十七,志第一百一十,选举三,第3663页。 〔30〕[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十二,学校三,考三九六,中华书局1986年版。 〔31〕按:论证参见拙稿《“上河”即“上汴河”:〈清明上河图〉之“上河”命意考》。 〔32〕林珊《宋代的书铺与科举》,《文史知识》2009年第10期。 〔33〕[元]刘一清撰,[清]蒋光煦校补,周膺、吴晶点校《钱塘遗事》卷十,当代中国出版社2014年版,第147页。 〔34〕[清]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三一,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4277页。 〔35〕按:姜青青分析此三个“解”字的环境,认为:“余辉先生的见解可能最接近历史真相,挂‘解’字招牌的铺子应该是算命、解梦等聊天问道的地方。”参见俞倩《求“解”》(《杭州日报》2016年5月16日第A18版,城市新闻)。注:此系记者俞倩的采访稿,笔者遍查姜青青原文不得,可能是一次演讲。 〔36〕前揭。 〔37〕按:陈晖女士标注此方形建筑群为“钱湖门瓦子”。参见陈晖《〈西湖清趣图〉为南宋院画考》(《杭州文博》2014年第1期);参见记者郑娟娟以《南宋西湖全景图杭城首秀 文史学者陈珲的梦圆了》为题(杭州网2013年7月11日)(http: //ori.hangzhou.com.cn/ornews/content/2013-07/11/content_4805802.htm),记者赵典、边晓丹等以《“天城”原来美成这样 疑似南宋西湖全景图首次在国内亮相》为题(《杭州日报》2013年7月11日,第A08版,都市新闻),对陈晖“发现南宋院画《西湖繁胜全景图》”新闻发布会的报道,二种新闻报道均可见陈标注的图片。应守岩《〈西湖清趣图〉之我见》亦赞“钱湖门瓦子”说(《杭州文博》2014年第1期)。 〔38〕按:如前所引宋李焘《贡院记》的有关记载。 〔39〕参见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十五,“殿试不避亲”:“国朝之制,发解进士及省试皆置别头场,以待举人之避亲者。自缌麻已上亲及大功已上婚姻之家,皆牒送。惟殿试则虽父兄为试官亦不避。蓋以无别试之故也。”([宋]李心传撰,徐规点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十五,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774页)《宋史·选举志》:“旧制秋贡春试,皆置别头场,以待举人之避亲者。自缌麻以上亲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皆牒送。惟临轩亲试,谓之天子门生,虽父兄为考官,亦不避。嘉定元年,始因议臣有请,命朝官有亲属赴廷对者,免差充考校。十二年,命国子牒试,禁假托宗枝、迁就服属,犯者必寘于罚。”([元]脱脱等撰《宋史》卷一百五十六,志第一百九,选举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636页) 〔40〕如前已引《文献通考》所记,宋徽宗宣和三年虽诏罢三舍法,“惟太学仍存三舍,以甄序课试,遇科举仍自发解。”([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一,选举四,考二九六,中华书局1986年版) 〔41〕按:有关此《西湖清趣图》真伪问题,在2013年曾引起研究杭州史学者的热烈讨论,笔者于杭州地方史学养不足,无力介入判断。 〔42〕注:所谓“杂犯”,即“杂犯不考试者”,也即犯“策论诗赋不考式十五条”者,此十五条为:“策一道内少五字;论诗赋不识题;策论诗赋文理纰缪;不写官题;用庙讳、御名;论少五十字;诗赋脱官韵;诗赋落韵,用韵处脱字亦是;诗失平侧,脱字处亦是;重叠用韵;小赋内不见题意,通而词优者非;赋少三十字;诗韵数少剩;诗全用古人一联;诗两韵以前不见题意,通者非。”参见《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二三—三之二六所录宋仁宗庆历四年三月十三日翰林学士宋祁等言事。(前揭第4273—4724页) 〔43〕参见何忠礼《宋代殿试制度述略》(《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1期);龚延明、何平曼《宋代殿试“不黜落”考》(《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44〕张希清《中国科举制度通史·宋代卷》之《第四章 宋朝贡举省试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229页。 〔45〕[元]刘一清撰,[清]蒋光煦校补,周膺、吴晶点校《钱塘遗事》卷十,当代中国出版社2014年版,第147页。 〔46〕笔者赞同现存《清明上河图》即为完整卷的观点,详见拙稿《虹桥与脚店彩楼:〈清明上河图〉的格局及命意之关键》。 〔47〕[宋]朱熹注《周易本义》卷二,下经,天津市古籍书店影印宋元人注《四书五经》1988年版,第36页。 〔48〕王文锦《礼记译解·礼运第九》,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287页。 〔49〕[宋]王安石《拟上殿札子》,[宋]王安石撰《临川先生文集》卷四十一,札子,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39页。 〔50〕[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一,选举四,考二九六,中华书局1986年版。 〔51〕参见[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之九,“(神宗元丰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御史中丞李定等言:……上之太学置斋舍八十斋,斋容三十人。外舍生二千,内舍生三百,上舍生百,合总为二千四百。生员入学,本贯若所在州给文据,试而后入。月一私试,岁一公试,补内舍生。间岁又一试,补上舍生。誊录、封弥如贡举法,而上舍则学官不与考较。诸斋月书学生行艺,以帅教不戾规矩为‘行’,治经程文合格为‘艺’。斋长、谕、学录、学正、直讲、主判官,以次考察籍记。”(前揭第2976页)《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之一五:“(徽宗崇宁)三年正月九日,中书舍人薛昂言:窃见太学外舍生日破钱二十八文,内舍又加二文,米、面、蔬、肉、薪炭、料物之直,尽在其中。”(前揭第2979页) 〔52〕譬如著名的四川眉山县人苏轼、苏辄兄弟就是在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年),由其父苏洵带领到开封府参加的发解试。参见孔凡礼《苏轼年谱》卷二,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44—46页。 〔53〕《清明上河图》卷后燕山张著跋曰:“翰林张择端,字正道,东武人也,幼读书,游学于京师,后习绘事。” 作者简介:黄杰,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中国古代文学博士毕业,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出站。研究领域为宋元美术学、诗词题跋、唐宋文学、词学。研究与创作并举,出版专著《宋词与民俗》等,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发表论画诗、论词诗六十余篇。所开诗词题跋课,为本系美术学“诗书画印”办学体系之重要构成。曾获得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国际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于2014至2015年在韩国东国大学访学一年。学术兼职有中国词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社会科学院浙词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学术部部委等。 来源:知网 关注我们 关注《清明上河图》 走进不一样的世界 |